公告:臺北市衛生局函文:臺北市第一類醫事人員COVID-19疫苗第二次追加劑(即第4劑),詳情請見公文說明。

  中央業已開放第一類醫事人員,曾接種過COVID-19疫苗第一次追加劑(即第3劑),且第一次追加劑與第二次追加劑間隔滿150天以上者,可評估自身風險及意願後預約接種第二次追加劑(即第4劑)。

  報到時會核對身份證件或工作證(攜帶執業執照、非醫事人員之醫事機構工作相關證明(包含在職證明、勞健保證明等足以認定該人員隸屬於該院所之非醫事人員工作證件),請洽掛號醫院確認),並查證疾管署NIIS系統疫苗接種紀錄,確認疫苗接種間隔,若身份資格或疫苗接種間隔不符合中央規定,將取消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