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先至本會網站『入會事宜』裡閱讀入會須知及下載列印『入會申請表』。
填妥及準備所有文件後,請以掛號、傳真或親至本會辦理。
1. 若您想繼續擁有會員的所有權益,您可以不用辦理退會,但需每年繳交常年會費。
2. 若您不想繼續享有本會的服務,則必須辦理退會,請下載並填寫『退會聲明書』,並連同原工作的『離職證明書』一起傳真、寄回或親至本會辦理,若已辦理過歇業者,則只需傳真或寄回『退會聲明』即可。
當年度由其他公會(例如: 臺中市公會)
退會再轉入本會者,附上原公會退會證明可免繳該年度本會常年會費,但仍須繳納入會費1000元整。
可以,把資料備齊並繳清費用(入會費+常年會費),可於上班時間立即開立證明書給您。
抱歉,無法退費!根據人民團體法中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十九條之規定,社會團體會員繳納之各項費用,於退會時不得請求退還。
1.若您想繼續擁有會員的所有權益,您可以不用辦理退會,但需每年繳交常年會費。
2. 若您不想繼續享有本會的服務,則必須辦理退會,請下載並填寫『退會聲明書』,並連同原工作的『離職證明書』一起傳真、寄回或親至本會辦理,若已辦理過歇業者,則只需傳真或寄回『退會聲明』即可。
會員向執業單位申請育嬰假,休假期間仍屬執業單位之職員,只是不執行職能治療師業務,故需申請「停業」或「歇業」。
故休假超過一個月但未滿一年者,申請「停業」,休假超過一年以上者,申請「歇業」。
故申請育嬰假之會員若辦理歇業者,雖可保留會籍,但必須繳納常年會費5000元(須注意單位是否會為您繼續繳納會費或需自費),
也就是繼續保有會員之權利義務,可以參加大會及享有上課優惠。
若辦理退會(本章程無強制規定不能退會),則無會籍,非本會會員,不能享有本會會員之權利義務。
未來再入會時,須以重新入會方式辦理。
請上本會網站下載『執業異動申請表』填妥並連同您新工作的『在職證明』傳真到本會。
本會將於收到您的傳真無誤後,將開立的執業異動證明書回傳給您。
未執行職能治療業務達30日以上者,需辦理停業。恢復執業時,需再辦理恢復執業。
未執行職能治療業務達一年以上者,需辦理歇業。恢復執業時,需再辦理恢復執業。
執業執照有效日期的計算是依據法規公佈日區分:
執業執照有效日期的計算是依據法規公佈日區分:
執業執照到期更新換照(第1次)需提出繼續教育積分更換日期教育學分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