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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臺北市職能治療師公會 會員大會通知書


主旨:敬邀 臺端參加本會第九屆第二次會員大會,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會謹訂於114年3月16日(星期日)上午八時三十分假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601講堂(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6樓)辦理第九屆第二次會員大會。

二、請務必在114年2月16日前以線上表單方式回覆大會出席調查(https://taottaot.pse.is/6rkpva)。

三、為響應環保,本次大會手冊以電子型式發放,如欲索取紙本手冊的會員請上網回覆出席調查並勾選紙本選項。

四、凡於大會前或當日繳清114年度會費者可領取精美紀念品乙份。

    (一) 本會常年費用為5,000元整。請利用本會會員個人繳款方式:

  (1) 以ATM轉帳,國泰世華銀行代碼013,十六碼虛擬帳號:18450-身分證英文順序-身分證號碼後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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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請先行確認服務單位是否代為繳納常年會費,以免重複繳款。若有溢繳或重複繳款情形,本會將先扣除行政手續費50元再行退款,如不確定是否已繳費,請先向公會查詢。

六、會員親自出席並全程參與者可領取親自出席郵政禮券600元及摸彩券乙張。

九、依據本會章程第十一條:「會員滯納會費一年,經催告仍未繳納者,經理事會決議,予以停權並公告之。俟其繳清會費後復權。」及第十四條:「會員於辦理退會時應繳回一切憑證,如有積欠會費,應以辦理日期為計費日期一併繳清。」。

十、依據人民團體選舉罷免法第九條:「人民團體之會員因故不能出席會員大會參加選舉或罷免時,得以書面委託各該團體之其他會員出席,並行使其權利。但一人僅能接受一位會員之委託。在職業團體,其委託出席人數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超過親自出席人數之三分之一。」

十一、本次大會備有摸彩活動,請參考本次會員大會議程,如未在議程時間前將摸彩券放入獎箱中,視為自動放棄參加大會摸彩之權利。另得獎者需本人親自憑證件當天現場親領,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同法第88條規定,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按中獎人身分辦理扣繳,中獎人如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應按中獎額扣取10%之扣繳稅款,惟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予扣繳,仍應列單申報;中獎人如為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則無論中
獎金額多寡,均按中獎額之20%就源扣繳。如摸彩的獎項為獎品,應按獎品的時價為獎額扣繳稅款。」

十二、特別演講職能治療師(生)繼續教育積分申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