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引「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四條, 和平紀念日為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故2月28日(星期三)放假。

因此,公會上班日調整為:2/28(三)休假,會務暫停一日,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倘若需至公會申辦出入會或異動者,請提前或延後辦理,辦理會務請先來電預約,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