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長照人員認證效期展延一年!全文請見附件函文說明。

依據衛福部112年3月9日公文(衛部顧字第1121960128號)指出,因應疫情的影響與配合防疫政策需求
各類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期限介於112年6月3日至113年6月2日者,統一展延一年」。

提醒事項;本次新發之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日期,為自原發認證證明文件屆滿第六年翌日,不因展延換照而延長下一張認證證明文件有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