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二劑COVID-19疫苗,如以符合資格之會員可儘速向合約醫療院所預約接種。
一、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通知第一類所有醫事人員第二劑將不採專案集體接種,請各職能治療師於第二劑接種時間內自行向醫學中心預約接種。
二、 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上預填的日期僅作參考,指揮中心已調整接種第二劑間隔時間,請各位職能治療師重新計算接種日期。
1. 第一類對象、國籍航空機組員及孕婦的第二劑Moderna,維持於間隔至少28天後接種,其餘調整為10至12週。
2. 接種AZ者,均調整第一劑與第二劑接種間隔為10至12週。(AZ兩劑間隔須為70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