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7月6日北市衛醫字第1100126237號函暨110年6月28日財政部公告台財稅字第 11004582360號函辦理。
二、有關展延109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事宜如下:
(一)申報對象:尚未辦理109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稅款且具有執業登記之本會會員。
(二)申報期間:即日起至8月2日截止。
(三)申報方式:至任一國稅局辦理網路申報、人工申報或稅額試算服務回復確認,並檢附執業執照。網路申報應檢附之其他證明文件及單據資料,如未能現場提供,須於 8月12日前送(寄)至任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代收。
(四)繳稅方式:可持繳款書以現金(或票據)方式至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新臺幣3萬元以下可至便利商店繳納,或以委託取款轉帳方式繳款。
(五)如有相關申報疑義,可撥打各地區國稅局服務電話洽詢,詳如附件3。
三、檢附報稅展延懶人包(詳如附件2)及各地區國稅局服務電話(詳如附件3)。
諮詢電話:
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南區國稅局06-22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