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許多會員反應期待以視訊方式提供職能治療服務一事,OT全聯會於110年05月31日全聯中職珩字第1101000033號函發文衛福部請求其放寬相關規範;衛福部於6月9日衛部醫字第1100120680號函回復。

衛福部回應要點如下:

一、「通訊診察治療辦法」第5條規定醫療機構執行特殊情形通訊診療可與醫事或長照機構合作,職能治療所得依此規定辦理。<故醫事機構仍需先覓得合作之醫療機構始得執行特殊情形通訊診療。>

二、因疫情因素,衛福部放寬「衛生局指定之醫療機構」得免提報實施計畫。<醫事機構可尋找衛生局已指定之醫療機構尋求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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