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03 【公告】今年年底之前執業執照到期之職能治療師得展延六個月換照! 本會訊息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需要,執業執照於2020年12月31日前屆滿需更新之職能治療師,如因期限內無法取得足夠繼續教育積分,得以展延六個月。展延期限屆至前,仍應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補行申請執業執照更新。新發之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為原發執業執照屆滿第六年之翌日。 感謝衛生福利部!感謝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函爭取會員權益!讓全體職能治療師專心投入防疫工作,共同維護職能治療專業品質! 公文下載請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