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照相關文件檔案下載,請按這裡
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七條,醫事人員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應於其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六個月內辦理完成。請會員們注意自身執照到期日,以免因逾期換照而受罰。
換照需準備文件有:
1.申請書1份
2.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及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正本驗畢後發還)
3.原領執業執照正本
4.執業所在地公會會員證明正本
5.各類醫事人員依相關法規備齊繼續教育學分證明1份(詳如備註)
6.最近3個月內之1吋或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
7.掛號回郵信封1只(請貼足28元郵資,自取者免備)
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1.臺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衛生局櫃檯(臨櫃申辦)
電話:02-27208889轉2533
地址:111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
2.同一單位可以整批換照,簡易照名冊即可。檔案下載請按這裡
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衛生稽查科亦可辦理換照事宜,但無法受理同一單位整批換照。
索取公會證明流程: